关于2004年度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人事局、农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开展2004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54号)文件精神,现就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单位等机构中从事农业、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一)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下同),并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五年以上,
[发布日期] 2004-08-0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技术推广;农业;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