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12月31日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12月31日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农业普查作为继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
[发布日期] 2005-10-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普查;副局长;农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