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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近日,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建规〔2006〕103号,以下简称《通知》),从现在起将进行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工作,现将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建设部网站下载中心城乡规划栏目中的相关材料。 请各区县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区县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和申报材料于2006年8月20日前上报市农委、市文物局。市农委、市文物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申报的历史文化名镇(村)进
[发布日期] 2006-06-08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名镇村;国家文物局;历史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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