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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意见》的通知
[摘要] 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的意见 为加快本市山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保护山区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发挥山区生态功能作用,现就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搬迁范围和任务对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是指对生活在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的险村、险户,通过迁出现居住地的办法,解决目前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危险。实施搬迁的范围为山区采空区和强破坏力泥石流易发区的险村、险户,涉及47个山区乡镇、215个行政村中的452个自然村、片,共9916户,28450人。其中,采空区1263户、3874
[发布日期] 2003-09-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搬迁;山区;采空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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