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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照第20次局长办公会精神,现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是:东至排干渠,南至新凤河,西至博兴八路,北至五环路。
[发布日期] 2014-05-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博兴;北至;技术开发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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