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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改革调整工作期间行政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
[摘要] 各区县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直属分局: 为保证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有序进行,我局对改革调整期间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规范,现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编号规则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对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格式做了明确规定,应与其保持一致,暂不变更为“京食药”。
[发布日期] 2013-12-04 [发布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审查;广告;专用章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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