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市公安局附属医院、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14〕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8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4-08-2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中医药大学;转发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