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849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形势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密切关注暑期儿科重点疾病发病情况,科学研判季节相关
[发布日期] 2016-08-2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儿科;暑期;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