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办关于2017年市级卫生区镇(街)村复审及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区爱卫会: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卫工作成果,提高创卫水平,按照《天津市市级卫生区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市级卫生镇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和《市爱卫办关于下放市级卫生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6〕23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市级卫生区镇(街)村复审和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卫生区复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4-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复审;市级;爱卫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