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静海县中医医院更新配置救护车的批复
[摘要] 静海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静海县中医医院更新救护车的请示》(静卫字〔2014〕1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静海县中医医院更新2015年7月16日注销的金杯牌(发动机号码JM491Q-ME442641)救护车,购车资金自筹。 望你局按有关规定加强救护车管理,专车专用,仅限于院前急救用车,保证完成紧急医疗转运救治工作。 此复。 2015年8月7日
[发布日期] 2015-08-0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静海县;救护车;中医医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