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津南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4〕46号),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乡镇卫生院扎实开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特制定《天津市“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nbs
[发布日期] 2014-12-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院;乡镇;群众满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