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市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2〕3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发布日期] 2012-04-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交通委;建设费;政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