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直属学校,各有关单位: 暑期过后,我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陆续开学,当前正值秋季,也是食物中毒、秋季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高发季节。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市卫生局和市教委决定开展2011年秋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1-08-2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卫生;学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