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39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发布日期] 2011-04-2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院;医学院校;转发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