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拟定的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设交通委拟定的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57号),本市现已执行。在促进我市的生态城市建设中,医疗建筑作为公共建筑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承担着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对不节能的建筑进行用能系统的改造,现将《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通知意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2014年7月7日
[发布日期] 2014-07-0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建筑;公共建筑;绿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