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卫生与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推进健康天津建设,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6〕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发布日期] 2016-12-3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结核病;患者;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