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营造科学合理就医秩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5〕70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对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明确此项工作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服务
[发布日期] 2015-12-0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诊疗;分级;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