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区县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打造天津特色的“诚信餐饮”品牌,建立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 2011-05-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餐饮;食品安全;诚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