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和部队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7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监管职责 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 2015-10-3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洗涤;医用;织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