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开区中医医院开设疼痛门诊的批复
[摘要] 南开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区中医医院开展"麻醉科疼痛门诊诊疗科目"的申请》(津南卫字〔2011〕11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后认为:该院具备开设疼痛门诊的设备、设施和人员,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意南开区中医医院设置疼痛门诊。 望进一步完善抢救设备,保证医疗安全。接此通知后15日内携《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书》,到市卫生局办理机构变更手续。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发布日期] 2011-12-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门诊;南开区;中医医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