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报告人体器官潜在捐献者信息的通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通知》(津卫医管〔2013〕87号),切实推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现将2014年第一季度我市医疗机构报告人体器官潜在捐献者信息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人体器官潜在捐献者信息报告工作医疗机构显著增加。今年一季度我市报告人体器官潜在捐献者信息的医疗机构是8家,去年同期为4家,增长率为100%。医疗机构和
[发布日期] 2014-06-0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捐献;人体器官;捐献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