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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根据《天津市名中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卫生局决定开展中医传承工作室申报工作。 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分为两类:一是中医传承工作室,二是中医研究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有1名导师。申报范围是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医传承工作室导师条件。 1.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真务实和奉献精神。 2.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获国家级名中医、天津市级名中医优先入选)
[发布日期] 2012-03-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工作室;中医;传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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