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保密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摘要]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根据市委保密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市《保密法》宣传周活动统一安排在9月25日—9月30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搞好抓实局系统《保密法》宣传周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密法》宣传周活动,要提供相应经费保障,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要使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明确《保密法》修订内容。按照《通知》要求,机关、企事业单
[发布日期] 2010-09-3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保密法;宣传;学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