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办关于开展2017年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市疾控中心: 依照《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爱卫条例》),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媒介传播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爱卫办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灭蟑螂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根据蟑螂习性,全年开展灭蟑螂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餐饮、“七小”行业、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制售加工、医院、学校、窗口单位和居民区等重点行业和地区。 &nbs
[发布日期] 2016-12-0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爱卫办;灭蟑螂;蟑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