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我委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5〕68号)精神,已于2015年11月27日举行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为了集中宣传好本市各医疗单位“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更好的让社会了解天津卫生行业服务百姓健康的新举措、新形式、新效果,加强医疗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将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现具体要求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2-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服务;活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