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对于在建或者已经竣工未进行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依照联合验收条件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具体办理流程申请验收,使建设工程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2017年3月10日
[发布日期] 2017-03-1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验收;天津市;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