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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摘要] 市内六区卫生局: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卫生部组织制定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天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津卫中〔2009〕92号),现在培训工作已经结束,市卫生局决定组织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市内六区参加并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课程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1年1月21日下午2:00-3:40  
[发布日期] 2011-02-2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卫生局;岗位培训;中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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