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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安全大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2〕9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落实市卫生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的通知》(津卫后〔2012〕47号)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查制度、查设备、查预案为主要内容,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天津卫生安全发展、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请各单位
[发布日期] 2012-02-2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生产;安委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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