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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按期报送健康服务体系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相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相关附属医院:    为不断推进我市健康服务体系工程建设进度,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报送健康服务体系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津卫后勤〔2015〕156号),要求对2014年以来各级各类新建、改扩建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健康服务新兴业态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等6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定期报送进展情况旬报表。按照市发展改革委最新工作要求,从2015年5月份开始,由原旬报表制度调整为月报表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6-0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报表;项目;计生委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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