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天津市卫生行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意见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局机关党委: 为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按照2010年卫生工作总体部署,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行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一、目标任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干什么练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原则,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活动平台,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
[发布日期] 2010-08-2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掌握;卫生;专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