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落实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相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根据卫生部2011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的通告》(卫通〔2011〕13号)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自该标准施行之日起,《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9〕46号)发布的35项试行标准停止使用。因此,此次主要参照卫生部发布的新标准,进行调整升级。需完成的具体工作如下:一、数据集内容(一)数据集中,卫生部201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数据集的新标准做出了相关调整。1.
[发布日期] 2012-01-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数据;卫生部;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