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依法规范我市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有效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5〕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职责 传染病报告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法定职
[发布日期] 2015-12-1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传染病学
[关键词] 传染病;报告;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