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申请执业注册前培训考核工作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就加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申请执业注册前培训考核工作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前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申请执业注册前培训考核工作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前培训考核工作,从保证医师队伍稳定
[发布日期] 2015-09-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考核;执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