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0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
[摘要]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你院更新配置头部伽马刀的申请已获卫生部批准,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12〕1118号)转发给你院,请做好新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   相关文件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2013年1月4日
[发布日期] 2013-01-0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部;天津医科大学;伽马刀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