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委机关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6〕29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计生监督工作实际,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于2016年4—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4-2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执法;计划生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