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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为:全科专业(含中医全科)正高级45分,副高级40分;其他专业合格标准为正高级50分,副高级45分。    二、有关单位和考生可于8月6日起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发布日期] 2012-08-0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高级;卫生;副高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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