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做好2009年度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2009]16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对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附件材料;报送材料;申报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