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部分省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暨融资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关于“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有关精神,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工作的开展,探讨拓展中小企业多种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拟召开部分省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暨融资工作座谈会,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8月19日报到,8月20日开会。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