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发布日期] 2015-04-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化学
[关键词] 参会回执;主管部门;会议日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