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标识的通告
[摘要]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13]14号),推进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普及,现就做好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标识的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标识及工作承担单位 (一)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标识是表示电视机产品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的一种信息标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标识样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4-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子与电气工程
[关键词] 监督管理;认证证书;标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2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