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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年度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区清洁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我们对《关于报送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9〕224号)中要求报送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设了氮氧化物、重金属等污染物削减指标,调整、细化了开展清洁生产所覆盖的行业类别。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清洁生产工作;工业清洁生产;报送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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