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五批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的通告
[摘要] 为了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通信网络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关于实行通信防雷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知》(信部科[2007]255号)的规定,第五批通信防雷产品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标准符合性认定,现予公布(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1-07-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通信防雷产品;通信;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