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财政、环境保护、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未来,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际化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