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部分区域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摘要] 为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各类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市政府决定,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在部分区域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
[发布日期] 2008-08-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无线电管理机构;停止使用;设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