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
2016年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拟备案名...
“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关于2014年农药生产企业迁址备案的函...
江苏省和浙江省2012年拟换发农药产品...
关于开拓中小企业人力资源 做好2013...
关于召开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摘要]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原环保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
[发布日期] 2016-01-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电子、光学、磁材料
[关键词] 电器电子产品;发展改革委;达标管理目录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9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