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在化解产能过剩、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效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发布日期] 2013-12-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阶梯电价政策;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