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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本次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关于2016年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二批)备案的函
[摘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848个产品名单予以备案。
[发布日期] 2016-02-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批准证书;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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