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2]2号),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4-10-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材料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产业发展;国家;发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