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重大决策,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支持试验区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批复》,现就试验区内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动试验区内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试点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 2014-12-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增值电信业务;外资企业;因特网接入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