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以下简称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区域品牌;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